[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4-0016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工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0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重庆市綦江区永刚土鸭养殖股份合作社等6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见附件)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现拟吊销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上述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程正、李容 联系电话: 48627128
附件: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拟吊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