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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4-00143 | [ 发文字号 ] | 綦江市监〔2024〕25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2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綦江区食品生产环节 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食品生产主体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总局和市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严防严管严控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制定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2024年度綦江区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着力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一、计划范围
(一)全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二)全区已登记的食品小作坊;
(三)全区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主要内容
依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局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分级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确定风险等级,动态调整企业监管等级,明确日常监督检查对象、检查频次等工作,确保计划的实施。
(一)明确检查时间及频次。风险评级分为A、B、C、D四级,A级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B级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C级单位每年不少于3次,D级单位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要根据食品的生产和消费季节科学合理安排日常监督检查时间,检查可以结合监督抽检进行,确保食品生产单位在生产旺季实施一次监督检查。
(二)突出工作重点。
1、强化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总局和市局关于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制度,做好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排查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一险一方”的工作举措,着力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食品安全,定期研判排查食品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制定风险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请各所于每季度末报送食品生产领域风险台账(附件4)至食品一科。
2、强化重点食品安全问题整治。一是加强肉制品、白酒、植物油、调味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重点食品统合治理。二是加强监督抽检不合格率较高食品的综合整治,对连续多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提高风险等级,加严监管措施。三是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严谨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严谨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四是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五是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大对“小灶酒”和无证食品小作坊查处工作(含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过期未延续而继续从事食品加工的小作坊的查处)。六是加强对直供校园食品生产单位的检查。要摸清辖区内直供校园食品生产单位的名单,产品品种,建立台账,加强监管。七是加强粮食安全监管,加大粮食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加大查处力度。
3、督促食品生产主体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主体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重庆市地方标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DBS 50/029-2020)的规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理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管理、出厂检验、贮存运输等环节的直接责任。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员抽查考核工作,监督抽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覆盖率达100%,合格率达100%。
(三)明确检查主要内容和形式。针对食品生产主体进行的各类现场检查,均需按照“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平台”的内容全面进行检查。检查时需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平台”手机端或PC端直接录入检查情况。在逐项检查的同时,重点检查生产条件是否发生变化、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及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内容,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四)明确监管要求。食品生产环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日常监管,食品监管一科负责督促指导,每年按不低于20%的比例组织实施1次监督检查。一证多址企业由属地监管所和食品一科共同负责日常监督检查。科所既要做到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监管人员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能,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做详细好记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给予查处、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要及时消除,同时将相关情况纳入企业监管档案,作为调整计划和风险分级管理的依据。
(五)全面体现“双随机”监管工作。根据“双随机”监管的要求,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日常监管计划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全覆盖监管的基础上,按照市局要求,由食品一科统筹,统一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建立食品生产主体监管档案,对食品生产主体实施动态监管。食品一科和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组织人员,明确各自分工与责任,执行好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区局将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方式对计划的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二)完善措施、全面推进。食品一科和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从工作实际,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日常监督检查计划能够得到全面执行。对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后辖区内新增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要严格依照《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分级管理的通知》确定风险等级、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扎实开展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证后检查由食品一科牵头,各所配合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证后检查由各所开展。
(三)明确责任、严格纪律。日常监督检查是食品生产监管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明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和检查要求,特别要记录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监管档案,切忌走马观花、敷衍了事。要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依程序督促整改到位,不留死角,确保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落到实处。
(四)及时跟进、及时上报。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是日常监管工作的指南,检查时间已明确到季度,请各所严格按照检查计划中规定的时间在当季度完成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区局食品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