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048 | [ 发文字号 ] | 2026年第10号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2 | [ 发布日期 ] | 2026-02-12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6-00048 |
| [ 发文字号 ] | 2026年第10号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2-12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2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0号)
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綦江区万众乐超市销售的龙眼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綦江区万众乐超市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不合格报告,并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开展l 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自查发现被抽检批次龙眼已全部销售完毕,发布公告通知找回,未能找回售出的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綦江区万众乐超市及时向我局提交不合格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积极配合我局进行调查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