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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480 [ 发文字号 ] 2025年第115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17 [ 发布日期 ] 2025-12-1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480
[ 发文字号 ] 2025年第115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17
[ 成文日期 ] 2025-12-17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15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家经营主体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9月8日,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綦江区益丰副食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散装五香味瓜子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经营主体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綦江区益丰副食超市(个体工商户)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綦江区益丰副食超市(个体工商户)已于2025年11月27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散装五香味瓜子的储存环节未严格落实相关制度。

整改措施:要更加严格落实履行食品储存义务,严格按照散装食品储存标准存放食品。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0月9日向綦江区益丰副食超市(个体工商户)送达了散装五香味瓜子的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当事人经营不合格散装五香味瓜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予以处罚。鉴于当事人在进货时,向供货商索取了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綦江区吉红商贸有限公司配送单,并建立了进货台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只是因储存方式未严格按照散装食品存储标准存放食品;当事人经营不合格散装五香味瓜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向綦江区益丰副食超市(个体工商户)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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