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254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61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30 | [ 发布日期 ] | 2025-06-30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5-00254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61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6-30 |
[ 成文日期 ] | 2025-06-30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6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家经营户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3月4日,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綦江区嘉新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老姜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3月5日,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綦江区凤平食品经营超市经营的铁棍山药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经营主体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綦江区嘉新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和綦江区凤平食品经营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上诉两家经营主体已于2025年6月26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姜的种植环节出现问题;铁棍山药的种植环节使用的农药超标。
整改措施:更加严格落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优化进货来源渠道,从抽检合格率较高的供货商进货。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3月25日向綦江区嘉新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送达了老姜的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5年3月25日向綦江区凤平食品经营超市送达了铁棍山药的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当事人经营不合格老姜和铁棍山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向綦江区嘉新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和綦江区凤平食品经营超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