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3-00441 | [ 发文字号 ] | 2023年第74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30 | [ 发布日期 ] | 2023-05-30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309886/2023-00441 |
[ 发文字号 ] | 2023年第74号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05-30 |
[ 成文日期 ] | 2023-05-30 |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4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綦江区龙宫酒厂销售的玉米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重庆市綦江区龙宫酒厂销售的玉米酒,经检测,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 白酒》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我局于2023年3月13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不合格报告,并开展针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现场检查。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当事人收到报告后,自查发现被抽检的该批次玉米酒已全部销售完毕,发布公告通知召回,未能召回售出的产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綦江区龙宫酒厂已及时向我局提交不合格情况说明和整改报告,积极配合我局进行调查处理,向我局提供了供应商资质、购货单据等资料,并自主承诺将严格认真查验并保存供应商资质、进货单、产品合格证明等,杜绝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