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秋节、国庆节网络交易经营活动合规提示
中秋、国庆节来临,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守牢网络安全底线,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南川区市场监管局对网络交易经营活动提出以下合规提示:
一、守法诚信,不搞无底线网络营销宣传。网络交易经营者要遵守法律法规,把准商业宣传价值导向,规范广告宣传行为,不打擦边球、不做误导性暗示,严禁广告宣传中出现虚假、低俗内容。不得利用弱势群体、灾难事件等卖惨赚钱,不得夸大商品效果、虚构事实等欺骗消费者。
二、保证食品药品安全,不卖假冒伪劣产品。网络交易平台要落实法定主体责任,加强对平台内食品、药品经营者的资质审核,及时排查清理证照不全的平台内经营者。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的经营者要对销售的食品、药品负责,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餐饮外卖平台要加强对外卖送餐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外卖送餐服务管理规范。餐饮外卖平台及商家要实行外卖封签措施,防止送餐过程中食品受到污染。药品网络经营者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优化经营管理规范,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三、关注儿童学生用品,不卖危险玩具。网络交易经营者要自查自纠,及时清理无标签、无合格证、无警示标志的“三无”儿童和学生用品,不得销售“炸包”“臭包”“玩具手雷”“圆珠笔刀”等危险玩具文具,以及质量低劣的儿童图书、教材教辅等。
四、尊重消费者权益,不搞强制捆绑。网络交易经营者要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公示其营业执照信息和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者收取额外费用,不得利用大数据杀熟、低价促销后取消订单等手段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得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的规定等。
五、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不搞恶意竞争。网络交易经营者要遵守商业道德,不得雇佣“差评师”打差评等方式,故意抹黑、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不得组织网络“水军”虚构用户数、点击量、关注度、点赞数、打赏数、交易量、好评数等。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知识产权,防止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
六、清理禁限售商品,不卖违法违规产品。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严把审核关,加强平台内商品和服务的审查,及时清理处置违规发布的禁限售商品信息。加大对专供特供商品,过度包装茶叶、粽子、月饼,“军”字号商品(食品)、含金银箔粉食品、危险化学品、迷药、涉枪涉爆物品、无证CCC产品、电子烟、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和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跨境电商非法售卖“异宠”等外来物种、东北黑土、非法集邮票品等的监测,及时清理下架有关非法商品。
七、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不拖延退换货。网络交易经营者要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咨询,积极协商解决消费纠纷,按照法律法规和与消费者约定的条件履行退换货义务。要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安心、买得舒心。
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合理购物、理性消费。在网购时提高防范意识,警惕网购退款骗局。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联系商家、平台协商处理。若发现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可向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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