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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十一地消委联合倡导茶叶适度包装 推动简约绿色消费

日期:2023-06-13


为进一步规范茶叶产品生产销售领域过度包装、虚假宣传、食品安全、价格等问题,共同营造绿色低碳消费环境,四川省内江市、资阳市、自贡市、泸州市、宜宾市和重庆市荣昌区、永川区、大足区、南川区、璧山区、石柱县消委会联合倡导茶叶适度包装 推动简约绿色消费

一、遵守国家规定,坚决依法经营

茶叶经营者应当遵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和国家标准的规定,依法依标生产,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共同维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认真开展自查,回归商品属性

茶叶经营者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尽早贯标、用标、达标,积极践行“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引导供应商简化包装,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包装,拒绝销售采购过度包装茶叶,共同反对奢靡之风,推动良好社会风尚。

三、公平公正竞争,尊重消费权益

茶叶经营者要规范商品包装、科学定价、合理营销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实的商品。对于带有附件配件等的商品,本着必要原则依法进行合理组合,按照明码实价对附件或配件分别标注,让消费者自主选择,不打“擦边球”,确保标准实施整改到位,推动茶叶产品回归商品本身的属性。

四、科学理性消费,依法合理维权

广大消费者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尽量购买和选用简约包装商品,做反对茶叶过度包装的先行者、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在购买茶叶时要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如果发现商家销售的茶叶存在过度包装,以及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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