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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39761Y/2023-00123 [ 发文字号 ] 南川市监函〔2023〕33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6-09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答复函


冯凌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超标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第113号)收悉,经局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并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对我电动车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局对提出的加强对超标电动车管理”建议高度重视,按照职能分工,第一时间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排查

    我局把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做为市场监管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之一来推动,印发《关于摸排清查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主体的通知》,要求各所对本辖区的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经排查,目前全区范围内无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共有销售单位47家。在摸排的同时加强市场准入资质检查,对所有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检查,凡是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一律依法严厉查处。

     二、突出治理重点,全力加强监管

     过渡期间,我局联合区经济信息委、交通、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以电动车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等单位和场所为整治范围,深入推进南川区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销售环节监管,对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以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无合格证、无3C证书或冒用3C证书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二是加强非法改装整治,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截至目前,共出动监管人员138人次,实对47家经营主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发现电动车经营者超范围经营2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全区电动车销售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对重点企业、个体工商户召开约谈会,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守法经营意识。二是举办电动车新国标宣贯培训班,督促经营户履行主体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三是紧紧围绕 “堵源头、控增量、减存量”的工作思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印发《关于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车的公告》130份,张贴到经营户经营场所,让电动自行车经营户知晓治理相关政策法规,主动停止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四是积极发挥“12315”消费投诉举报的功能,畅通申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投诉,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

针对您反映的出台超标电动车置换补贴方案问题,非我单位职能职责。市场监管部门为执法部门,无权限出台超标电动车置换补贴方案,我们将您提出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反馈。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单位的日常监管,对淘汰置换过程中销售不合格产品、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等行为进行查处,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此答复函已经方学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并反馈到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69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高吉进,联系电话:7143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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