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建议提案办理

[ 索引号 ] 11500000MB1539761Y/2021-00182 [ 发文字号 ] 南川市监函〔2021〕34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日期 ] 2021-09-06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函

范祖琼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的建议》(第4号)收悉。经我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一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增强部门协作,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身心健康持续努力,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许可准入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指引,加大对校园周边餐饮店和取得占道经营许可的食品摊贩的许可备案审查,确保其具有与所经营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人员等要求。(按照《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摊贩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内校园周边未取得占道经营许可的流动摊贩均属于非法占道经营行为,应当由区城市管理局依法取缔。)

二、点面结合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一)日常监管。按照风险等级频次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常态化的日常巡查。2021开始我局启用无纸化智慧监管平台对餐饮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并要求餐饮单位入驻阳光餐饮平台,通过APP开展每日晨检、自检自查、人员培训等。通过一系列大数据、信息化的新型监管手段,既提高了监管效能,又增强了餐饮单位的安全意识。

(二)专项检查。每年定期开展春、秋季开学期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员卫生、就餐环境、加工制作、原材料管理等环节。例如20214月份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共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366家,取得占道经营许可的食品摊贩40家,检查发现隐患37个,下达责令改正37份,整改37个。

(三)重点抽查。结合创国卫复审、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不定期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单位和摊贩开展食品安全抽查。重点检查持证情况、原料采购、进货查验、保管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人员健康等环节。

三、强化重点环节监督抽检和快检

一是加大对校园周边高风险食品和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二是对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开展风险监测评估。三是增加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快检频次。通过监督抽检和快检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升风险意识

(一)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定期开展自查,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例如2020年组织开展了全区餐饮服务单位全覆盖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培训重点环节包含校园周边奶茶饮品、网红餐馆、食品摊贩等。

(二)强化食品安全宣贯进校园工作结合中、高考餐饮保障、学业水平考试、高职分类考试餐饮保障等工作向师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辨别能力,鼓励学校和家庭共同参与监督,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协作

一是加强与教委、公安、卫健委等单位的沟通配合,以校园周边200米为重点区域加强监督检查、宣传培训、执法办案等环节的联合协作。二是配合城市管理局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开展整治取缔,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形成执法合力,扎实推进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饶秋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您填写在回执上并反馈到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区政府办公室,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611

联系人:曾小川

联系电话:7141047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