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39761Y/2024-0002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7 |
南川区校园食品安全倡议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师生的生命安全,备受广大人民群众和在校师生共同关注。正值国家、省市、区县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之际,特此,向全区学校发出以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校长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履行自查责任,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三、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严格采取有效的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配齐与经营规模相符合的设施设备且干净整洁、分区、分类使用并标识清晰。
四、严格执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规范从业人员操作流程。
五、严把原材料采购和使用关。严格履行原材料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不得采购、加工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辅材料。
六、严格过程控制。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专器专用、保存得当,确保食品安全。
七、发挥科技赋能。完善“阳光厨房”建设确保运行正常,利用“重庆阳光食品”APP开展自律自查、风险预警等;运用AI识别功能,重视对有害生物等风险隐患警示,及时整改形成闭环。
八、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校内媒体、专栏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公布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