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39761Y/2025-00227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2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2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2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39761Y/2025-00227 |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2号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2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2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2号)
在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轩瑞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笋小森脆笋(香辣味)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轩瑞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委托生产的笋小森脆笋(香辣味)产品,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生产日期:2025年3月22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经当事人自查,导致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原料脱硫环节不均匀、原料取样检测不全面。当事人已向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重庆市轩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方竹笋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轩瑞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的方竹笋产品,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5年3月15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经当事人自查,导致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原料脱硫环节不均匀、原料取样检测不全面。当事人已向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2批次抽检不合格行为并案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500元;2.罚款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