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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39761Y/2022-0029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27 | [ 发布日期 ] | 2022-10-27 |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号)
在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味轩州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味轩州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的卤香花生产品,经抽检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2年6月15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经当事人自查,导致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被委托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的人为操作问题。当事人已向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重庆市南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