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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日期: 2023-11-01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年度食品生产经营监管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区局《2023年度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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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落实好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两个责任要求,落实好南岸区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现结合南岸区实际,制定2023年度南岸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立足问题导向、立足的主基调、立足落实见效,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压实监管责任,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坚决守好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防线

、职责分工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科、二科负责全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日常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市场监管所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隐患排查处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环保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重点任务

(一)严格把好风险防范关口深化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确保完成检查主体覆盖率、问题处置率两个100%目标。定期分析研判辖区食品安全风险,对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與情监测和风险评估发现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一事一策一案要求,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规范生产经营许可,维护主体数据库。按照《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流程的通知》(南岸市监发[2021]88号)、《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岸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岸市监发[2020]47号)要求,严格规范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工作流程。持续开展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备案数据核实及无效主体信息依法注销工作,及时校正问题数据,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动态更新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销售摊贩备案、冷藏冷冻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备案数据库,动态掌握经营者底数。

(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0号)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风险管控点配备配齐食品安全员,督促大中型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依托重庆市阳光食品APP-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动态管理平台食品连锁经营企业开展监督管理,依托阳光工厂智慧监管系统,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持续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员的监督抽查考核工作,确保食品生产企业覆盖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5%以上,特殊食品经营企业覆盖率、合格率达到50%以上。

(四)提升核查处置全程规范性。进一步规范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流程,强化制度约束力,确保对不合格食品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原因排查、整改落实、行政处罚和信息公示到位对涉及其他环节或外的,及时通报。

(五)持续推进食品生产环节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乳制品生产企业原辅料、关键环节与产品检验管控率达到100%,食品安全自查率达到100%,发现风险报告率100%。持续推进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肉制品食品安全形势分析,推动肉制品生产企业加强关键点管控开展阳光作坊专项行动,以干净整洁、生产有序、标识规范小切口入手,探索规范化、透明化、数字化小作坊规范发展新模式。

(六)持续规范粮食销售市场按照《重庆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商业库存粮食稻谷、小麦、玉米等原粮及其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的质量安全监管。严格粮食市场销售质量安全准入管理,及时完成不合格粮食后续处置工作,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重金属和真菌毒素超标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七)推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地。督促从事农产品收购单位或个人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持续加大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推进力度,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八)开展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建立监管台账,落实监管责任。以大型超市、农村集市、批发商、专卖店、药店等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从严查处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九)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巩固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特殊食品经营规范提升活动成效。结合辖区实际对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校园周边、农村食品市场等重点区域,乳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白酒、糕点、食盐、食用植物油散装食品水产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品种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无证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非法添加、农兽残超标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四、监督检查任务

(一)检查计划

认真执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202311月底前使用重庆食品监管APP”或“智慧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完成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任务。包括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食品经营监督检查计划、特殊食品经营监督检查计划。

(二)监督检查要点

1.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要点包括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2.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委托方、受托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并将委托生产的食品品种、委托期限、委托方对受托方生产行为的监督等情况予以单独记录,留档备查。应当将上述委托生产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3.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要点包括食品销售者资质、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召回、温度控制及记录、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处置、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进口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网络食品销售等情况。

4.特殊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要点,除包括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要点的内容外,还包括禁止混放要求落实、标签和说明书核对等情况。

5.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展销会举办者监督检查要点包括举办前报告、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资质审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明确、经营环境和条件检查等情况。

6.对温度、湿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要点包括备案、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要求落实等情况。

(三)结果处置

要熟悉用好市局智慧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风险分级管理,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发现问题,依法及时处置。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影响食品安全行为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情节显著轻微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应当责令其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被检查单位应当按期整改问题,并将整改情况报告辖区市场监管所。检查人员应当跟踪整改情况并在智慧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平台中记录整改结果,形成检查闭环。

、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区局事权划分规定落实监管责任,为区食品安全尽职尽责。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负责人,合理配备监管力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明确监管重点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监管,不得在监管时假公济私、弄虚作假。食品一科、二科每半年汇总一次各市场监管所监管工作进度报局领导审阅,包括任务完成比例、发现问题数、完成整改数等重点内容。

(三)强化档案建设。各监管所要认真做好监管档案建设,保存检查计划、检查记录、执法文书、检验报告、报表、工作简报、图片、总结等日常监管资料,相关资料按年度分类归档,作为食品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和各级督查的主要内容之一。

(四)加强信息沟通。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发挥基层监管力量的信息收集作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沟通。对检查中发现的或工作中获取的重大食品生产经营违法信息、风险隐患、舆论热点等,要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科、二科报送。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食品三科、执法支队: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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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根据《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2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职责

(一)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具体实施其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其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普查登记,并迅速建立、掌握餐饮服务提供者基础信息,实施动态监管;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检查、问题整改等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依法实施现场处罚或立案查处;负责督促辖区内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掌握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状况,分析查找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有效的整治和监管;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辖区监管工作的进展及信息报送。

(二)食品三科负责统筹全区餐饮服务提供者监督管理工作,并认真按照上级安排,妥善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全面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二、检查对象

全区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等单位食堂,以及餐馆经营者、中央厨房经营者、家庭宴席服务经营者等餐饮服务经营者。

三、检查方式

(一)日常检查。由基层监管人员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使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APP(以下简称监管APP)开展全覆盖现场检查。

(二)专项检查。春秋季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火锅类食品安全、网络餐饮等专项检查以及上级安排布置的各类专项工作。

(三)重点检查。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大型餐饮单位、网红餐饮、景区餐饮单位、外卖餐饮店等重点单位;投诉举报多的餐饮单位、受到行政处罚的餐饮单位、监督抽检多次不合格的餐饮单位、风险隐患不及时整改的餐饮单位等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充分贯彻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工作要求,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生成检查任务予以执行。

四、检查频次

各市场监管所每年对本辖区内所有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全覆盖现场监督检查,并以风险分级为基础,根据监管APP确定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同风险等级检查频次开展相应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录入APP

五、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

监管APP将对检查结果自动提示分类处置意见,检查人员应根据意见完善后续处置程序;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均应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该实施当场处罚的给予当场处罚,该立案查处的依法立案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工作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本计划明确的监督检查任务和工作重点,认真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对照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监督检查工作。因新增等因素,应动态调整,不遗漏。对发现问题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增加回访检查频次。

(二)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监督检查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不得走过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隐患闭环管控;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严肃工作纪律

监督检查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规定,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形式主义,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准确、客观、公正。

(四)做好工作信息报送

各市场监管所在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收集和汇总相关检查信息,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报送食品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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