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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6369XY/2024-0017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8-30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凤庆食品厂生产的生态鸡精(鸡精调味料)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重庆凤庆食品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当事人共生产了该批次产品100袋(规格型号:454克/袋)、销售96袋、监督抽检4袋,现场未发现有被抽检产品的库存。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当事人暂停生产、召回不合格食品,目前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凤庆食品厂已全面开展自查,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产品质量。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