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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6369XY/2023-002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 [ 体裁分类 ] 行政监管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14 [ 发布日期 ] 2023-08-14

九龙坡区电动工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概述

抽样范围:在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或成品库中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产的产品。

抽样原则:同一生产者按照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抽取。

抽样方法:随机抽样。

抽样数量:电动工具抽取检验样品1台,备样样品1台;

抽样基数:抽查样品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2 检验依据

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

电动工具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测依据

1

标志和说明书

GB/T3883.1-2014

GB/T 5580-2007

GB/T 7443-2007

GB 13960.2-2008

GB3883.1-2008/IEC 60745-1:2006

GB/T 7442-2007

2

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

3

起动

4

输入功率和电流

5

泄漏电流

6

电气强度

7

机械危险

8

机械强度

9

内部布线

10

电源联接和外接软线

11

外接导线的接线端子

12

接地装置

13

电气间隙

14

爬电距离

3 判定规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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