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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5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31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5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成文日期 ] 2025-10-31

(2025年第130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5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市谨华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吃鸡翅香辣味(辐照食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85日,本局依法向重庆市谨华鑫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冷吃鸡翅香辣味(辐照食品) 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冷吃鸡翅香辣味(辐照食品)共计250袋,抽样10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1、规范流程,企业制定清洗标准化流程;2、调整辐照剂量的参数;3、补全煮制管控;4、扩大出厂检验范围。

二、重庆晟珞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茄子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820,本局依法向庆晟珞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茄子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茄子20.5kg,抽样3.93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津区江州大道分公司经营的西红柿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年820,本局依法向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津区江州大道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茄子全部销售完毕。

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西红柿18kg,抽样7.085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江津区诚旭真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经营黄辣丁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86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诚旭真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黄辣丁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黄辣丁共计25.5kg,抽样3.18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五、重庆岚波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的岚波白砂糖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915日,本局依法向重庆岚波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生产的上述同批次岚波白砂糖已无剩余库存。当事人申请复检20251014日,当事人收到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检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岚波白砂糖生产数量90kg,共300袋。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销售完毕时间过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立即暂停所有白砂糖分装生产线,进行全面清洁和检查;对于色值处于标准临界值的原料,一律按不合格品处理;对分装车间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确保环境符合洁净要求;改善仓储条件: 确保原料和成品库避免日光直射;完善检验体系:将进出厂检验中色值的检测频次提高。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202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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