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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03 [ 发布日期 ] 2025-09-03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31621X/2025-004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9-03
[ 成文日期 ] 2025-09-03

(2025年第98号)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5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津区恒佰领秀食品超市经营小台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612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恒佰领秀食品超市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小台芒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小台芒共计14.25kg,抽样5.09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江津区光鹏食品超市的豌豆片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616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光鹏食品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豌豆片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豌豆片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豌豆片共计16kg,抽样4.132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1.加强法律法规学习。2.要求当事人保持落实食品安全进货查验主体责任,遵守行政管理秩序。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江津区先锋镇凤忠食品超市的洗姜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630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先锋镇凤忠食品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洗姜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洗姜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洗姜共计6kg,抽样3.546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1.加强法律法规学习。2.要求当事人保持落实食品安全进货查验主体责任,遵守行政管理秩序。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四、重庆能源职业学院一食堂待使用二荆条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64本局依法向重庆能源职业学院一食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待食用的上述同批次的二荆条全部食用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二荆条10kg,抽样3.2kg,其余部分当事人已全部食用完毕,故送达《检验报告》后,已无法召回该批次二荆条。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五、江津区果优品水果经营店经营的香蕉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2025610日,本局依法向江津区果优品水果经营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截至报告送达当日,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同批次香蕉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共计44kg,抽样5.19kg,其余部分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对该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因该批次产品被消费者买走并食用,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要求当事人: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索证索票,妥善保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本局后续将加大对该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力度。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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