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5499P/2024-0029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14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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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3-11-14 |
[ 成文日期 ] | 2023-11-14 |
江北区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场监管督查考核工作方案〉的函》(国市监办函〔2023〕78号)《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安排,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江北区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级文件精神。今年,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转发了总局《关于做好购车补贴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提示函》《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市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广运用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系统的通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等,并通过召开区级联席会议和培训会,及时向区级相关部门和镇街传达上级精神。根据市级工作要点制定《江北区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要求区级各部门和镇街认真开展工作,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加强第三方评估工作。对全区38个单位进行综合评估,随机抽取2个区级部门和1个镇街进行重点评估。探索川渝地区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交叉互评,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协作交流。7月,区级联席会上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江北区与成都市高新区公平竞争审查交叉互评方案》,目前该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2021年我区出台《江北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制定印发了《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试行)》、《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知》等文件。今年7月组织全体成员单位、各镇街、商圈办、管委会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级部门联席会议,明确重点工作,加强第三方评估,开展与成都高新区公平竞争审查交叉互评。印发并组织实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督查各镇街、各部门对标对表认真开展自查清理,持续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生效。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印发《重庆市江北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审查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8至11月,对38个成员单位、部分镇街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自查清理工作,清理各类政策措施154份,其中增量文件29件、存量文件125件,《重庆市江北区交通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道路货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13件废止,组织会审两次。
(四)宣传培训情况。区联席办在全区开展了宣传解读培训2次,各成员单位、镇街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解读宣传培训17次,提高成员单位人员审查业务素质,增强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自纠能力。“公平竞争宣传周”活动期间,通过微信群、门户网站、现场宣传等,对公平竞争文化进行宣传解读,开展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协会宣传倡导活动,区党校举办专题培训班1次,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两次,张贴、发放宣传海报、资料近千份,投放宣传视频98个(次)。
(五)全区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公平审查工作基本情况。通过自查抽查和第三方评估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对全区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存量文件的清查,基本形成增量文件“随出随审”同步审查机制,38个成员单位和各镇街基本建立了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有的部门引入第三方审查,提升审查质量;有的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效能。
二、公平竞争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去年我区通过第三方评估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后,成员单位普遍增强了思想认识,个别单位仍存在认识不足、机制缺位等问题。今年通过与成都高新区交叉评估,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全区整体工作成效明显提升,但个别部门认识不到位、自查不彻底、总结不深入的现象仍然存在,仍需进一步开展培训指导,强化各部门工作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约束不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暂时未与市级或区级相关考核直接挂钩,对各部门缺乏相关监督考评体系和指标引导约束,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平竞争审查实行 “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区联席办指导帮助部门开展自查自审的程度有限,个别部门忽视工作重要性,缺乏主观能动性,自查自审流程不完善现象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落实要求健全机制。按照《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审查规则,统一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提升制度的科学性和操作性。结合《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系统工作规则》有序推动公平竞争审查系统运用,督促各相关单位开展在线审查,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过程监督。
(二)夯实自我审查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培训宣传,学习总结经典案例、研究共性问题,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升审查人员审查能力,提高审查质量,保障审查效果,确保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审查范围,防止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
重庆市江北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区级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