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5499P/2021-00298 | [ 发文字号 ] | 江北知发〔2021〕11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20 | [ 发布日期 ] | 2021-08-20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5499P/2021-00298 |
[ 发文字号 ] | 江北知发〔2021〕11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1-08-20 |
[ 成文日期 ] | 2021-08-20 |
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江北区第一批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立项的通知
江北知发〔2021〕11号
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
关于下达2021年度江北区第一批企业技术
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立项的通知
区级各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江北府发〔2019〕30号)、《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北知发〔2021〕7号),经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等环节,现将2021年度江北区第一批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立项正式下达。请相关企业接通知后,于8月27日前到江北区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合同(附件2)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 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度第一批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立项名单
2.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合同书
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20日
(联系人:夏媛,联系电话:67737255,联系地址:江北区北城三路2号知识产权科)
附件1
序号 |
承担单位 |
项目名称 |
资助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重庆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 |
智能空气调节技术专利导航 |
10 |
重点导航 |
2 |
重庆海尔热水器有限公司 |
燃气热水器的智慧控制导航 |
10 |
重点导航 |
3 |
重庆东圣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固体制剂制药设备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 |
10 |
重点导航 |
4 |
重庆海尔制冷电器有限公司 |
家用电器抗菌性高分子材料专利导航 |
10 |
重点导航 |
5 |
重庆海尔洗衣机有限公司 |
智慧衣物护理技术专利导航 |
5 |
一般导航 |
6 |
重庆平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生态环保(麻纤维)门饰板技术创新专利导航 |
5 |
一般导航 |
7 |
沐联环境科技(重庆)股份有限公司 |
生态治理用微生物菌剂专利导航 |
5 |
一般导航 |
8 |
中科顶峰智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地质监测技术专利导航项目 |
5 |
一般导航 |
9 |
重庆正刚中医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
高效外敷疗伤药膏的专利导航 |
5 |
一般导航 |
10 |
重庆康巨全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免疫层析检测技术专利导航项目 |
5 |
一般导航 |
11 |
重庆掌中花园科技有限公司 |
智慧花园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 |
5 |
一般导航 |
总计 |
75 |
合同编号
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
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合同书
项目类别 □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起 止 日 期 2021年8月20日-2022年6月19日
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 编制
填表说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度第一批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
2.项目合同编号由甲方统一编写。
3.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有两个以上承担单位时,应同时并列签署。
4.考核目标和技术经济指标是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务必清楚、简明。
为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一批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北知发〔2021〕7号)的文件精神,甲方: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乙方: ) 就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 项目经 号文件批准列入江北区2021年度第一批企业技术创新专利导航(重点/一般)项目。乙方必须将该项目的实施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提供项目执行的所需条件,并按下列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1、实施本项目的主要内容 |
|
2、项目实施计划进度 |
|
3、项目绩效及成果 |
(形成专利导航报告) |
二、甲方拨付乙方项目补助经费 万元,不足部分由乙方自筹解决,经费采用“事前补助与事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拨付。采取“事前补助与事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立项后给予50%的财政经费支持;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的50%财政经费。
乙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内容,如确需修改,需双方共同商定,并在修改条款上经双方签章或重新签订合同方可生效。
四、项目实施期间,甲方无故撤销或不履行合同时,已拨付经费不得追回;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或非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时,甲方有权追回已拨付经费。
五、乙方应按照项目计划完成项目的结题,甲方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六、甲乙双方对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经济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