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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15499P/2023-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发布日期 ] 2023-01-17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15499P/2023-000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3-01-17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

涉及我区6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共6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观音桥分公司销售的荷兰豆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观音桥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不合格荷兰豆购进自建水宏昌农业有限公司,购进数量为5公斤,截止现场检查之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召回通知。因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且食用农产品消费日期较短,无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将该违法线索移送至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五里店菜市场赵均伟销售的豇豆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赵均伟(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不能提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供货商信息及相关合格证明材料,购进数量为5公斤。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召回通知。因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且食用农产品消费日期较短,无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三、江北区陈方伦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生姜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江北区陈方伦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不能提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供货商信息及相关合格证明材料,购进数量为10公斤。至现场检查时,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召回通知。因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且食用农产品消费日期较短,无消费者前来退货,故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四、江北区渝多惠生鲜经营超市销售的鲜鸡肉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江北区渝多惠生鲜经营超市(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鲜鸡肉从江北区寇训立鲜肉经营部处购进,购进数量为7.5公斤。至现场检查时,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当事人主动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并对购买了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发布召回通知。因距离销售完毕时间较长,且食用农产品消费日期较短,故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进货查验,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五、重庆喜来樱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鳗握寿司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1月4日向重庆喜来樱姬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共生产不合格批次产品125盒,均销往发货给销售门店,现场已无被抽检批次烤鳗握寿司。

(二)生产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当事人接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发布召回公告,并主动通知购进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经销商对不合格批次产品进行了召回,由于该产品保质期短,当日生产当日销售,除用于抽检的16盒外,其余109盒已无法召回。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强食品运输和储存的温度和湿度的控制,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已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

六、江北区王炸米线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自消毒)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江北区王炸米线店(以下简称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因当事人使用的餐饮具为复用餐饮具,未向消费者单独收取餐具费用,货值金额无法计算,无违法所得。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食品情况。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抽检结果提出异议,因当事人使用的餐饮具为复用餐饮具,故未采取召回措施。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当事人向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执法人员督促当事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具清洗消毒的管理,杜绝不卫生餐饮具的使用。

七、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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