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江北区>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食品药品>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15499P/2022-000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日期 ] 2022-01-19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15499P/2022-000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19
[ 成文日期 ] 2022-01-19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期)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8家食品经营企业共11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首创鸿恩分公司销售的香蕉T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首创鸿恩分公司在重庆市江北区红原路186号附17号、附18号销售的香蕉T(抽样单编号为:SC21500000602235208,抽样日期:2021年10月12日),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0日对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首创鸿恩分公司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红原路186号附17号、附18号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蕉T”系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首创鸿恩分公司于2021年10月12日购进的,共购进8kg,已销售8kg,全部销售完。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首创鸿恩分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检结果未提出异议。召回0kg,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首创鸿恩分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发出召回公告,对已销售的不合格批次“香蕉T”进行召回,该产品消费者购回已食用,故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首创鸿恩分公司进行自查整改,杜绝购进不合格食品。

二、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首创鸿恩分公司销售的生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首创鸿恩分公司在重庆市江北区红原路186号附17号、附18号销售的生黑芝麻(抽样单编号为:SC21500000602235212,抽样日期:2021年10月12日),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9日对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首创鸿恩分公司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红原路186号附17号、附18号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生黑芝麻”系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首创鸿恩分公司于2021年10月10日购进的,共购进3.102kg,已销售3.102g,全部销售完。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首创鸿恩分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检结果未提出异议。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首创鸿恩分公司共购进“生黑芝麻”3.102kg,已全被抽样送检,故无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首创鸿恩分公司进行自查整改,杜绝购进不合格食品。

三、江北区淑芬掌中宝串串餐饮店销售的井水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江北区淑芬掌中宝串串餐饮店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道红原路125号销售的井水黄豆芽(抽样单编号为:SC21500000602207001,抽样日期:2021年10月14日),经抽样检验,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0日对江北区淑芬掌中宝串串餐饮店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道红原路125号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井水黄豆芽”系江北区淑芬掌中宝串串餐饮店于2021年10月14日购进的,共购进4kg,已销售2.5kg,剩余1.5kg作为火锅菜品黄喉和午餐肉的垫底菜使用完。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江北区淑芬掌中宝串串餐饮店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检结果未提出异议。召回0kg,江北区淑芬掌中宝串串餐饮店于2021年11月10日发出召回公告,对已使用的不合格批次井水黄豆芽进行召回,该产品消费者是否食用无法得知,也未接到因食用该产品后不适的相关投诉,故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江北区淑芬掌中宝串串餐饮店进行自查整改,加强进货查验义务,杜绝购进销售不合格食品。

四、江北区爱佳优选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红朝天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江北区爱佳优选食品经营部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道红石路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六号教学楼一层销售的红朝天椒(抽样单编号为:NCP21500105650921267,抽样日期:2021年10月13日),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2日对江北区爱佳优选食品经营部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道红石路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六号教学楼一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红朝天椒”系江北区爱佳优选食品经营部于2021年10月11日购进的,共购进2.8kg,已销售2.8kg,全部销售完。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江北区爱佳优选食品经营部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检结果未提出异议。召回0kg,江北区爱佳优选食品经营部于2021年11月2日发出召回公告,对已销售的不合格批次“红朝天椒”进行召回,该产品消费者购回已食用,故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江北区爱佳优选食品经营部进行自查整改,杜绝购进不合格食品。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将该违法线索移送至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江北区爱佳优选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红小米椒(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江北区爱佳优选食品经营部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道红石路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六号教学楼一层销售的红小米椒(辣椒)(抽样单编号为:SC21500000602236175,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1日),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于2021年12月3日对江北区爱佳优选食品经营部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道红石路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六号教学楼一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红小米椒(辣椒)”系江北区爱佳优选食品经营部于2021年11月10日购进的,共购进5kg,已销售5kg,全部销售完。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江北区爱佳优选食品经营部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检结果未提出异议。召回0kg,江北区爱佳优选食品经营部于2021年12月3日发出召回公告,对已销售的不合格批次“红小米椒(辣椒)”进行召回,该产品消费者购回已食用,故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江北区爱佳优选食品经营部进行自查整改,杜绝购进不合格食品。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将该违法线索移送至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江北区田秀华农产品店销售的鲜鹅肠

(一)抽检基本情况。江北区田秀华农产品店在重庆市江北区红原路186号附12号(24号摊位)销售的鲜鹅肠(抽样单编号为:SC21500000602235093,抽样日期:2021年10月11日),经抽样检验,甲醛项目不符合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及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五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2日对江北区田秀华农产品店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红原路186号附12号(24号摊位)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鲜鹅肠”系江北区田秀华农产品店于2021年10月11日购进的,共购进1.5kg,已销售1.5kg,全部销售完。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江北区田秀华农产品店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检结果未提出异议。召回0kg,江北区田秀华农产品店于2021年11月12日发出召回公告,对已销售的不合格批次“鲜鹅肠”进行召回,该产品消费者购回已食用,故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江北区田秀华农产品店进行自查整改,杜绝购进不合格食品。

七、余小丽销售的红小米辣椒、青小米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余小丽在重庆市江北区玉带山200号(粮油批发市场)生鲜25号销售的红小米辣椒(抽样单编号为:NCP21500105650927925,购进日期:2021年10月13日,抽样日期:2021年10月13日)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余小丽在重庆市江北区玉带山200号(粮油批发市场)生鲜25号销售的青小米辣椒(抽样单编号为:NCP21500105650927926,购进日期:2021年10月13日,抽样日期:2021年10月13日)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3日在重庆市江北区玉带山200号(粮油批发市场)生鲜25号余小丽处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红小米辣椒和青小米辣椒在售。该批次不合格红小米辣椒和青小米椒是余小丽于2021年10月13日从江津区双福街道双福国际农贸城购进的,红小米辣椒共购进25斤,青小米椒共购进20斤,已全部销售。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余小丽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检结果未提出异议。余小丽于2021年11月3日发出召回通知,对已销售的不合格批次“红小米辣椒”和“青小米辣椒”进行召回,该产品消费者购回已食用,故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余小丽进行自查整改,杜绝购进不合格食品。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将该违法线索移送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何家伟销售的红小米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何家伟在重庆市江北区玉带山200号(粮油批发市场)生鲜11号销售的红小米辣椒(抽样单编号为:NCP21500105650927927,抽样日期:2021年10月13日),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对何家伟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已无被抽检批次红小米辣椒在售。经调查,该批红小米辣椒购进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购进数量为15公斤,销售15公斤(含抽检2.5公斤)。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何家伟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抽检结果提出异议。召回0公斤,因被抽检食品为食用农产品,故未能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当事人整改,严格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杜绝购进不合格食品。

九、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东原分公司销售的生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东原分公司在重庆市江北区红原路88号附8号、附9号销售的生黑芝麻(抽样单编号为:SC21500000602235231,抽样日期:2021年10月12日),经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9日对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东原分公司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红原路88号附8号、附9号的现场进行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生黑芝麻系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东原分公司于2021年10月10日购进的,共购进10kg,已销售10kg,已全部销售完。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东原分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检结果未提出异议。召回0kg,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东原分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发出召回公告,对已销售的不合格批次生黑芝麻进行召回,该产品消费者购回已食用,故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区红原路东原分公司进行自查整改,杜绝购进不合格食品。

十、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建新东路分公司销售的朝天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建新东路分公司在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6号(平安摩卡城市)0、1、2号裙楼负一层销售的朝天椒(抽样单编号为:NCP21500105650922853,抽样日期:2021年10月13日),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后,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5日对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建新东路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朝天椒系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建新东路分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从重庆市巨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进的,共购进5公斤,已全部销售。

(三)异议情况及食品召回情况。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建新东路分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检结果未提出异议。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建新东路分公司已发出召回通知,对已销售的不合格批次朝天椒进行召回,该产品消费者购回已食用,故无法召回。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责令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建新东路分公司进行自查整改,杜绝购进不合格食品。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将该违法线索移送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