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5499P/2020-0003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6-10 | [ 发布日期 ] | 2020-06-10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5499P/2020-0003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6-10 |
[ 成文日期 ] | 2020-06-10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9期)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9期)
现将江北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涉案为江北区麻神辣将匠心火锅店(黄建梅)经营的鸭肠
(一)抽检基本情况
江北区麻神辣将匠心火锅店(经营者:黄建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05MA5URBAC2K)经营的鸭肠(抽样单编号为:DC19500105650938409),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抽样检验,检出甲醛含量110.78mg/kg,不符合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2019年12月10日,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检验报告》(NO.:2019-02ES110348)。2019年12月11日,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经营者送达《检验报告》(NO.:2019-02ES110348)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DC19500105650938409),未在经营场所发现上述被检不合格批次产品在售,当场提取“品项销售统计-品项统计”中,2019年11月5日无鸭肠售出。
经调查,江北区麻神辣将匠心火锅店(黄建梅)于2019年11月5日向重庆市南岸区刘学琴购进以28元/斤的价格进购鸭肠15斤在经营场所待售,其中抽样(含备样)3.5斤,耗损0.5斤,剩余11斤全部退回供应商刘学琴处,江北区麻神辣将匠心火锅店(黄建梅)当天未销售鸭肠。截止到案发,黄建梅共进购所检批次鸭肠15斤,进价为28元/斤,扣除损耗0.5斤,抽检抽样3.5斤(含抽检备样1.36斤),所检批次鸭肠未销售,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因江北区麻神辣将匠心火锅店(黄建梅)涉嫌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被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2月11日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