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5499P/2020-000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0-06-15 | [ 发布日期 ] | 2020-06-15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915499P/2020-000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6-15 |
[ 成文日期 ] | 2020-06-15 |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0期)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0期)
涉及我辖区3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北区刘记炒货店销售的巴旦木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巴旦木;抽样单编号:DC1850650927571;抽样日期:2018年12月27日;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不合格产品标注的生产厂家:杭州临安花果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8年11月21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30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到江北区刘记炒货店依法实施了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经查,江北区刘记炒货店于2018年11月10日向供货商“江北区小干果食品店”购进生产厂家为“杭州临安花果山食品有限公司”的该批不合格巴旦木5kg,生产日期:2018年11月21日,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江北区刘记炒货店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并责令其进行自查整改。江北区刘记炒货店向消费者发出了召回通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二、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望江分公司销售的前腿瘦肉和泡海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1.食品名称:前腿瘦肉;抽样单编号:DC1850650927628;抽样日期:2018年12月12日;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不合格产品购进日期为2018年12月11日。2.食品名称:泡海椒;抽样单编号:SC1850650932135;抽样日期:2019年2月19日;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不合格产品标注的生产厂家:自贡市东源井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9年1月15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1.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1月9日收到前腿瘦肉的检验报告后到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望江分公司依法实施了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经查,该超市销售的不合格前腿瘦肉是2018年12月11日向供货商“重庆松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数量4kg,已全部销售。2.执法人员于2019年3月28日收到泡海椒的检验报告后又到该超市依法实施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批次不合格泡海椒已销售完毕。经查,该批不合格泡海椒是由该超市于2019年2月16日向供货商“鹰鹏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生产厂家为“自贡市东源井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购进数量20kg,已全部销售。
(三)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望江分公司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并责令其进行自查整改。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江北区望江分公司对上述两种不合格产品分别向消费者发出了召回通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三、江北区绍花炒货店销售的蒜泥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蒜泥花生;抽样单编号:DC1850650927570;抽样日期:2018年12月27日;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不合格产品标注的生产厂家:重庆远洋花生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8年12月14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30日收到检验报告后到江北区绍花炒货店依法实施了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经查,江北区绍花炒货店于2018年12月20日向供货商“江北区高旺食品销售店”购进生产厂家为“重庆远洋花生有限公司”的该批不合格蒜泥花生10kg,生产日期:2018年12月14日,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江北区绍花炒货店对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并责令其进行自查整改。江北区绍花炒货店向消费者发出了召回通告,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