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8200K/2021-00667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06 | [ 发布日期 ] | 2021-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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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1-08-06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06 |
关于1批次国抽转移地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2021年总局转移地方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这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宏图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干(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年5月12日、质量等级:合格品)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GC21500117652001054)。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检验项目: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 8项。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重庆宏图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44.69元;2.处罚款3万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经重庆宏图铭食品有限公司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系该公司在生产“豆干”的过程中,员工操作不当,将复配消泡剂在煮浆锅里停放时间过长导致本次产品不合格。现该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再次培训,要求员工严格按照生产工艺组织生产,落实车间主任责任,做好关键点控制,同时,增加委托送检频次,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标准要求。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