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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爱的“小电动”新规已经实施 来看看你的电动自行车合规吗

日期:2024-11-07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公告中明确,电动自行车须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自2024年11月1日起,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装配充电器不符合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及第1号修改单的电动自行车、装配锂离子蓄电池不符合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进口。

11月6日,涪陵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郭冠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邓宇,率相关科所人员对区内部分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开展突击检查。此次检查重点对经营者是否就前期检查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经营者是否已经知悉11月1日开始实施的3项新标准、是否及时下架不符合新标准的相关产品、强调严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拼改装等。

检查组对城区内几处电动车销售集中的街区开展了检查,执法人员详细查看了经营者的进销台账,确保所售商品的来源合法、正规;仔细核对了车辆的产品合格证、认证证书、电池的执行标准、标称电压等产品标识,确保所售商品符合相关规定;同时现场询问经营者、销售人员等是否已经了解新标准的具体内容,并现场抽查了相关人员对新标准的知晓程度,掌握新标准的普及率。同时,执法人员对每一户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着重强调:加强进货检查验收,严禁销售不符合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严禁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并邀请还没有加入行业工作群的相关人员进入工作群,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探讨工作问题等。


郭冠祥表示:电动自行车的产品质量安全事关重大,新标准的出台是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质量安全的有力措施,区局将加大力度宣传新标准,并对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加大检查频次,确保所售电动自行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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