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涪陵区>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
[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6-00197 [ 发文字号 ] 涪陵市监函〔2026〕47号(A类)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05 [ 发布日期 ] 2026-06-09
[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6-00197
[ 发文字号 ] 涪陵市监函〔2026〕47号(A类)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09
[ 成文日期 ] 2026-06-05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涪陵区六届人大八次会议第038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尊敬的陈莎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个人建议第038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青少年饮食安全,直接关系祖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目前,我区共有中小学100所、中职院校4所、幼儿园108所(含民办),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376户、餐饮服务经营者136户,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不容忽视。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先后部署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常态化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监管举措及成效

(一)健全统筹机制,强化组织领导。2026年3月30日,区市场监管局印发《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涪市监办发〔2026〕10号),成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邬钧屹副局长任组长,各相关科室及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监管二科,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

(二)排查流动摊贩,建立管理台账。以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登记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的身份、经营项目、联系方式、经营地址、时段等信息,分类建立台账。经过对全区校园周边拉网式排查,共登记流动摊贩143户,其中崇义街道50户、荔枝街道29户、敦仁街道22户、马鞍街道21户、新妙镇9户、龙潭镇7户、江东街道5户,主要分布在涪陵一中、五中、九中、十四中、十六中、新妙镇中心小学、龙潭镇十七中、荔枝希望小学、涪陵区第十四小学、城六校、城七校、城十校、江东凉塘小学、白鹤梁小学、实验小学等学校门口。我局已将相关流动摊贩信息函告各镇街及区城市管理局,建议各职能部门依职责开展管理。

(三)聚焦校园周边,开展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重点关注校园周边无证经营,售卖“三无”食品(如流动摊贩食品)及过期食品等问题。一是督促食品经营摊贩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搞好个人卫生,完善设备设施,做好进货查验;二是加强日常监管,严禁食品经营摊贩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严禁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散装食用油、散装酒等国家和本市禁止经营的食品;三是依托每月8日的新办证和换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在建涪宾馆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结果作为上岗依据;四是实行网格化监管,对《重庆市涪陵区食品摊贩经营区域规划》规定时段和地段内的食品摊贩进行备案,做到“一摊一证”,截至2026年4月29日,马鞍市场监管所对实验中学周边3户符合条件的食品摊贩纳入备案管理。

(四)深化监督检查,整治食安隐患。在利用“渝食安”监督检查时明确标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监管类别,聚焦食品质量、经营卫生状况等核心指标,将隐患录入智慧监管平台,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在上下学高峰期、各类考试等重点时段加强值守巡查,重点检查:1.许可证照。经营场所证照公示情况,证照及经营许可条件是否合规有效,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形;2.从业人员健康及场所卫生管理。经营主体是否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重点核查散装食品经营主体、餐饮服务经营主体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三防措施落实情况;3.进货查验履行。是否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按要求索取并留存进货查验证明文件,确保货票相符;4.过程控制。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管理是否符合温度、湿度要求,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安全无害、保持清洁,是否存在食品包装损坏、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存、腐败变质情况;5.标签标识管理。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示信息是否完整。

今年以来,我局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36人次,检查相关餐饮主体213家次,检查相关食品销售主体78家次,排查并整改食品安全隐患4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3起,同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等宣传活动8次。2026年春期,涪陵区常态化召开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区政法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局对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专项隐患查改清单7份。

(五)加大抽检力度,筑牢安全防线。加强对校园周边“辣条”等调味面制品、冰(雪)糕等冷冻食品、饮料、饼干、糖果、膨化食品、“五毛食品”以及现制现售食品等学生消费量大的食品的监督抽检,截至目前,校园食品专项抽检(省级专项)共完成117批次,涵盖预包装食品、各类炒货、食用农产品等,暂未发现不合格批次。

(六)畅通投诉渠道,开展核查处置。重点关注12315、12345热线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件,涉及消费纠纷的立即开展调解,涉嫌违法的依法开展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共接收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3件,同步开展核查处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点多面广,经营者(含食品摊贩)法律、诚信及食品安全意识仍较薄弱。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着力开展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检查,结合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一)严格许可和备案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依法实施许可或备案管理,引导流动摊贩在政府划定区域和时段内经营,对占道经营行为及时通报城市管理部门,严禁无证经营行为。

(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通过日常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渠道广泛收集案源,重点查处食品安全、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强化线索研判,精准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持续开展宣传教育。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食品安全周”“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等活动,将食品安全教育融入校园、课堂和社区,提升师生识假辨假能力,倡导在正规门店购买食品,从源头减少流动摊贩经营风险。

(四)增设临时经营摊区。加强与教委、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逐步构建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同时,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临时占道经营点规划设置导则》,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制定覆盖涪陵区5个街道(马鞍街道、崇义街道、敦仁街道、荔枝街道、江东街道)的规划方案,拟设置契合辖区发展的临时占道经营点,推动民生就业与市容环境协调发展,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区域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违法经营行为。

此复函已经我局蒋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可再次联系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继续依法履职,严格市场监管,确保全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