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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6-002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22 [ 发布日期 ] 2026-06-22
[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6-002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22
[ 成文日期 ] 2026-06-22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开展“你拍我查” 线索征集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监管执法工作,持续整治各类市场不正当竞争乱象,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营商环境,维护各类市场主体、消费者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线索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聚焦线上线下各类市场领域,重点征集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假借“亲情关怀”“养生讲堂”“健康咨询”等名义,夸大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功效,向老年人推销售卖伪高科技产品、养生理疗产品、保健品等行为。

(二)家政、康复、托育、维修等民生服务领域虚构夸大自身资质及从业人员情况,或对商品及服务功效作虚假夸大宣传等行为。

(三)医疗美容、植发美发、美妆美体、减肥健身、孕产母婴康复等机构通过炮制虚假案例、剽窃图片文案等方式,虚构、夸大自身资质及从业人员情况,或对产品功效、美容美体效果作虚假夸大宣传等行为。

(四)对防治近视相关产品、儿童化妆品、儿童玩具、学习用具等进行虚假宣传、仿冒混淆,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网络红人、“大V大咖”、“知名主播”等通过分享虚假消费体验误导消费者,以及组织刷单炒信等帮助虚假宣传等行为。

(六)网络“黑嘴”“黑公关”“差评师”等诋毁竞争对手,第三方测评机构通过虚构测评结果引流带货,通过发布虚假、不实评价误导消费者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线索征集途径

1.电话:12315

2.网络平台:通过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或使用12315小程序进行举报。

3.来信来访: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57号

         四、其他事项

1.举报材料应包括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构成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提供的图片、视频材料应清晰完整,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

2.所有有效线索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实名举报线索将及时反馈核查处置进展。

3.广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秉持公平诚信经营理念,主动自查整改有关问题,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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