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6-0001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9 | [ 发布日期 ] | 2026-01-09 |
| [ 索引号 ]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6-00019 |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1-09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09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违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通报 (重庆锋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锋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76590794XW ,是重庆市涪陵区万汇路66号升信·星辰中心7#电梯(设备代码:31105001022018062028)产权单位。重庆锋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未对投入使用的电梯依法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及对未投入使用的电梯进行巡检,形成《每日电梯安全检查记录》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及第七十六条规定。
2025年4月3日我局对重庆锋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5年12月5日,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重庆锋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