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5-0053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0 |
[ 索引号 ]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5-0053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0 |
[ 成文日期 ] | 2025-10-17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谭洪军违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通报批评
我局于2025年7月10日对谭洪军(系重庆市涪陵区翔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未落实电梯使用安全责任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依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电梯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电梯安全总监、电梯安全员未按规定要求落实使用安全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对责任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的规定,决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