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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5-00226 [ 发文字号 ] 2025年第三批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 发布日期 ] 2025-04-11
[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5-00226
[ 发文字号 ] 2025年第三批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5-04-11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2025年第三批)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生产许可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我局核查,重庆重庆巨星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起重机械(出厂编号2000092394-10,设备代码427010A21202370722)该设备已不存在,且超过检验有效期,决定对特种设备予以公告注销。

使用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如有异议,可向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联系人:夏冰娥,联系电话:72809063。

特此公告。

附件:现场笔录、起重机械说明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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