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5-00226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三批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1 |
[ 索引号 ]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5-00226 |
[ 发文字号 ] | 2025年第三批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1 |
[ 成文日期 ] | 2025-04-11 |
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2025年第三批)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生产许可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我局核查,重庆重庆巨星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起重机械(出厂编号2000092394-10,设备代码427010A21202370722)该设备已不存在,且超过检验有效期,决定对特种设备予以公告注销。
使用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如有异议,可向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联系人:夏冰娥,联系电话:72809063。
特此公告。
附件:现场笔录、起重机械说明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