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5-0008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0 |
[ 索引号 ]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5-0008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0 |
[ 成文日期 ] | 2025-02-07 |
关于注销部分特种设备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五条、三十二条、四十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生产许可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另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的有关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我局核查,决定对重庆超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1台出厂编号为020502E2123,设备代码为51105001022021019374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予以公告注销。
使用单位如重新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必须依法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上述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如有异议,可向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注销处理。
联系人:夏冰娥,联系电话:72809063。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