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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4-0041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5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企业无正当理由长期未从事经营活动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重庆三老表土特产有限公司等1100户企业(名单见附件)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经现场检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符合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认定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拟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现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上述企业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李廷茂、钟瑜
联系电话:023-70805636
附件:2024年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