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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 00000 MB1991221D/2024-000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日期 ] 2024-02-01

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预期成果清单、考核验收办法、排名通报机制和 工作统计表的通知


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自治县)食药安办、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各高校:

为有力有序推进重庆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市级专班研究制定了专项行动《预期成果清单》《考核验收办法》《“五张榜单”排名通报机制》《工作统计表》,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预期成果清单》明确了市级专班成员单位(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任务。市级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对照该清单打表推进,确保清单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力争专项行动取得更多工作成果和制度成果。各区县专班可以参考该清单,制定本级预期成果清单

      二、《考核验收办法》是开展专项行动考核验收的依据。市级专班将于4月上旬组织开展对区县考核验收工作,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区县食药安委,并纳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各区县专班要认真学习消化该办法,并对照该办法查漏补缺、细化落实,按照渝食药安办〔2023〕43号文要求压实四个责任、解决四类问题、实现“六个一批”,以专项行动扎实工作争取考核验收最好成绩。

三、《“五张榜单”排名通报机制》选取了专项行动部分关键指标,每月排名通报,排名结果通报区县食药安委,并作为全市调度的重要依据。各区县专班要对照榜单查找差距、采取措施迎头赶上,在专项行动中比学赶超、奋勇争先。市级专班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榜单内容及排名规则进行调整完善。

四、《工作统计表》供统计专项行动工作数据之用。各区县专班应当于每月20日前向市级专班报送该表(联系人:陈果,电话:13883935081,邮箱:cqfdacyc@163.com),市级专班汇总后分送相关成员单位掌握,渝食药安办〔2023〕43号文原附件5专项行动成果清单不再报送。市级专班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统计表内容进行调整完善。

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


重庆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预期成果清单

市级预期成果清单共6类28项,其中制度文件8项、标准规范5项、倡议公约2项、机制创新5项、执法办案3项、宣传报道5项。

一、制度文件(8项)

1.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教委(基建后勤处),已完成〕

2.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育系统后勤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市教委(基建后勤处),已完成〕

3.印发《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市教委(体卫艺处),2024年6月前出台〕

4.编印《重庆市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手册》〔市教委(体卫艺处)、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2024年6月前出台〕

5.印发《关于在高校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教委(基建后勤处)、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已完成〕

6.印发《关于使用“餐饮安全在线”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智慧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已完成〕

7.印发《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的通知》〔市教委(体卫艺处)、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2024年6月前出台〕

8.建立食堂风险隐患定期通报机制〔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市教委(体卫艺处),2024年6月前出台〕

二、标准规范(5项)

9.制定出台《集体用餐配送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标准化处),已完成〕

10.制定出台《学校食堂蝇防治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市卫生健康委(食品处)、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2024年6月前出台〕

11.制定出台《学校食堂鼠防治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市卫生健康委(食品处)、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2024年6月前出台〕

12.制定出台《学校食堂蟑防治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市卫生健康委(食品处)、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2024年6月前出台〕

13.制定出台《学校食堂蚊防治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市卫生健康委(食品处)、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2024年6月前出台〕

三、倡议公约(2项)

14.重庆教育后勤协会发布公开倡议〔市教委(基建后勤处),2024年6月前发布〕

15.重庆市烹饪协会制定行业公约〔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2024年6月前发布〕

四、机制创新(5项)

16.迭代升级“餐饮安全在线”应用中“校园食安”智慧化监管应用场景〔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2024年6月前完成〕

17.探索建立校园餐饮食品安全评价指数〔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2024年6月前完成〕

18.建立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榜单排名通报机制》〔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宣传处、执法总队等),2024年2月前出台〕

19.开展川渝校园食品安全互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2024年2月前出台方案〕

20.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现场交流会〔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2024年6月前完成〕

五、监管执法(3项)

21.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执法指引〔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2024年2月前完成〕

22.公开曝光或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餐饮处、宣传处等),2024年4月前完成〕

23.集中查办一批重大案件〔市公安局(打假总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2024年6月前完成〕

六、宣传报道(5项)

24.结合春季开学、“3·15”等节点,到校园举办“发言人来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专场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管局(宣传处、餐饮处),2024年3月前完成〕

25.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对专项行动的部署举措、工作亮点、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推出动态宣传报道。〔市市场监管局(宣传处、餐饮处、执法总队等)、市教委(体卫艺处、基建后勤处)、市卫生健康委(食品处)、市公安局(打假总队),2024年6月前完成〕

26.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开设“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专栏,制作图文、H5、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展示专项行动成效,发动社交媒体进行广泛传播。〔市市场监管局(宣传处、餐饮处),2024年3月前完成〕

27.设计制作专项行动的标语、海报、展板、手册等宣传产品,在学校、社区等场所布置或发放。〔市市场监管局(宣传处、餐饮处),2024年6月前完成〕

28.加强舆情风险评估和动态监测,及时预警苗头性、行动性信息,重大舆情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市市场监管局(宣传处),2024年6月前完成〕


重庆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考核验收办法

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委《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食安办发〔2023〕1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专项行动考核验收工作,规范考核验收程序,确保客观、公正、全面、正确地评价各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验收范围

主要对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隐患排查、包保督导、行业管理、监管执法、宣传教育以及学校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考核验收。对专项行动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未达到整治工作目标,考核验收未通过的,实施挂牌督办,运用“三书一函”(挂牌督办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高校、职业学院列入属地考核验收范畴,其考核分值纳入属地统计。

考核验收由重庆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市级)组织实施。

二、考核验收标准

实行百分制考核打分,加分项可累加,否决项实行一项否决制。考核验收细则分区县基础工作考核和主体责任现场考核,分值分别为50分(详见附件2)。主体责任现场考核得分为现场检查单位得分的平均值。

三、考核验收程序

(一)考核验收时间。2024年4月上旬。

(二)考核验收内容。市级专班组织各级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验收组,采取跨区域、“四不两直”方式对41个区县(重庆经开区管辖范围纳入南岸区一并考核)实施考核验收。每个区县随机抽查不得少于2个乡镇(街道)、6所学校(高校2所、中小学3所、幼儿园1所,辖区内没有高校的,抽考偏远地区中小学或幼儿园)。

(三)考核结果的登记。考核结论汇总在《考核验收结果记录表》中(详见附件1)

四、考核结果判定及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的判定。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得分排在前15名的为A级,得分排在16至30名的为B级,得分在31名以后的为C级,有否决项的直接评定为D级。

(二)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通报各区县食药安委及相关市级部门,并在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作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五、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县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工作,通过迎接验收促进和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二)严格掌握标准。验收工作将严格按照本考核验收办法项目进行验收,请各区县认真对照项目开展工作。验收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打人情分、关系分,确保真实反映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三)积极配合工作。各区县和学校要主动配合考核验收工作,提供所需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干预考核验收。

附件:1.考核验收结果记录表

2.考核验收细则


附件1

考核验收结果记录表

被考核区县

考核时间

考核组长

考核得分

考核组成员

考核整改措施

□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      □下达约谈通知书  

□下达整改通知书          □下达提醒敦促函

区县基础工作考核情况

序号

考核内容

得  分

1

是否存在否决项

□是  □否

2

得分

3

加分项得分

主体责任现场考核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得分

1

2

3

4

5

6

主体责任现场考核平均分

考核总分

验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考核组长(签字):

考核人员(签字):






附件2

考核验收细则

区县:               考核时间:

一、区县基础工作考核表(50分)

考核要点

编号

考核验收内容

分值

考核验收方式

得分

主要存在问题

考核员

1.1组织领导(5分)

1

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

1

资料审查

2

根据需要召开部署会、分析会、研判会、推进会等,建立信息通报机制。

1

资料审查

3

按要求上报报表、总结。编制简报、简讯不少于十条。

3

资料审查

1.2隐患排查(7分)

4

通过学校自查、部门检查、投诉举报、包保督导等方式,全面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5分);建立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责任等,清单内容详实具体(2分)。

7

排名通报

资料审查

1.3包保督导(3分)

5

有效落实学校包保责任“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校内食品经营网点包保覆盖率、督导率100%,发现问题及时跟踪整改。

3

资料审查

现场查看

1.4行业管理(11分)

6

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按整改时限完成风险隐患整改,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评价考核。

5

资料审查

7

规范学校食堂集中采购招投标管理,建立公平竞争及评价退出机制。

2

资料审查

8

大力推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覆盖率达95%以上。

2

资料审查

9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承包或变相承包。

2

资料审查

1.5监督执法(13分)

10

严格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及校外供餐单位、生产直供企业许可备案管理,底数清、情况明。

2

资料审查

11

认真开展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开展行政约谈,对不诚信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使用智慧监管APP做检查记录。

2

资料审查

12

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大,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5

排名通报

资料审查

13

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约谈和违法犯罪查处信息。

2

资料审查

14

通报典型案例,每条得0.5分,总分2分;未通报不得分。

2

资料审查

1.6宣传教育(11分)

15

组织校(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包保干部及市场监管、教育主管干部等开展食品安全和舆情应对培训。

3

资料审查

16

面向师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设置宣传栏、宣传标牌,制作手册、海报、图解、视频等宣传品

3

资料审查

17

在媒体刊发宣传专项行动报道,根据排名打分。

5

排名通报

资料审查

1.7否决项

1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否决:

(1)专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校园食品安全事故或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2)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舆情事件出现隐瞒、谎报、缓报,处置措施不力,造成事态扩大。

(3)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被国家级、市级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食药安办)约谈,问题整改不到位,导致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4)经查实专项行动弄虚作假,拒不配合,阻挠干扰考核验收工作正常开展。

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评价

1.8加分项

19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加分:(加分合计不超过20分)

(1)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被国家级通报表扬,每次加2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肯定,每次加5分;国家部级领导批示肯定,每次加2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每次加2分。

(2)经验做法在国家专项行动简报予以刊用,每次加2分。

(3)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成效突出,形成示范经验做法,被市级认可推广,加2分。

(4)建立地方创新管理制度机制,制修定地方标准,每一项加1分。加分不超过5分。

(5)查处重大典型案件,每起加1分;典型案例被市级挂牌督办或公开曝光的,每起加1分;加大行刑衔接,移送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并立案的,每起加2分。

根据掌握的情况,查阅资料进行评价

考核人员:                                      陪同人员:

二、主体责任现场考核表(50分)

单位名称:              考核时间:

单位类型:□学校食堂□学校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

单位经营方式:□自营□承包经营

考核要点

编号

考核验收内容

分值

考核验收方式

得分

主要存在问题

考核员

2.1管理体系(18分)

1

实行校长(园长)、企业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建立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工作要求。

2

资料审查

现场查看

2

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高校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1

资料审查

3

组织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2

资料审查

现场查看

4

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并落实陪餐制度,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并通过“重庆阳光食品APP”进行记录。

1

资料审查

查看APP

5

在显著位置公布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投诉电话(手机),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5

现场查看

6

对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开展自查,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通过“重庆阳光食品APP”填写相关记录。

1

资料审查

现场查看

查看APP

7

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

1

资料审查

现场查看

8

落实晨检制度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并通过“重庆阳光食品APP”记录。

1

资料审查

现场查看

查看APP

9

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或措施,结合实际紧密,可操作性强。

2

资料审查

现场查看

线上查看

10

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对“重庆阳光食品APP”推送的风险隐患进行整改并上传整改情况。

2

查看APP

2.2经营行为管理

(6分)

11

依法取得经营证照,在有效期内,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

1

现场查看

12

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重庆阳光食品APP”有序向师生家长代表授权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后厨直播视频等信息。

1

查看APP

13

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落实食堂自主经营要求,未承包或变相承包。

高校食堂承包或者委托经营的,应当以招投标等方式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或者符合条件的餐饮管理单位;双方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2

现场查看

14

建立供货者评价和退出机制,对供货者的食品安全状况等进行评价,得2分,未组织实地评价的不得分。

2

资料审查

2.3采购贮存(7分)

15

落实进货查验记录管理规定,票据管理符合要求。

2

资料审查

16

食品贮存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冷冻冷藏设备运转正常,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个人物品集中存放。

2

资料审查

现场查看

17

有毒、有害物品(杀虫剂、杀鼠剂、燃料)及清洁剂、消毒剂等物质与食品分开存放,标识明显,严格管理。

1

现场查看

18

盛装食品的容器加罩加盖,不得露放、敞放,防止异物掉入。

2

现场查看

2.4加工过程管理

(5分)

19

食品加工设施设备满足食品加工的品种和数量需要。

1

现场查看

20

加工制作区布局合理、流程符合规范要求;食品原料应洗净后使用,盛放或加工制作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使用,定位存放,标识明显或实行色标管理。

2

现场查看

21

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排水沟清洗、排水顺畅,无积水、无残渣、无异味。

1

现场查看

22

和面机、压面机、 绞肉机 、洗菜机、切菜机、传送带等机械设备和工器具使用后清洁,无残渣、无异味。

1

现场查看

2.5清洗消毒(1分)

23

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齐全,运行良好,符合清洗消毒要求;保洁设备干净清洁,标识齐全。餐饮具干净清洁。

1

资料审查

现场查看

查看APP

2.6供餐与配送(2分)

24

热链工艺(保温方)配送的膳食从烧熟至食用的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膳食在食用前的中心温度始终保持在60℃以上。

1

现场查看

25

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品,车辆应定期清理消毒;校外供餐单位的配送车辆配备实时定位装置和温度记录仪,能够实时传输数据。

1

现场查看

2.7有害生物防治

(8分)

26

定期开展食堂内外环境有害生物消杀并有记录。

1

资料审查

现场查看

27

防蝇、防虫等有害生物防控专用设施应符合相关规定,现场防控效果好。

2

现场查看

28

防鼠设施符合要求,管线、墙角能防止老鼠攀爬,屋顶、孔洞、缝隙封堵完全,能有效防止有害生物侵入。无鼠迹鼠粪。

5

现场查看

2.8其他

(3分)

29

食品按照规定留样。

1

查看APP

现场查看

30

按要求对食品添加剂进行严格管理,专柜保存。

1

现场查看

31

餐厨垃圾存放容器标识明显,加盖无外溢;与规范餐厨垃圾收运企业签定收运协议明确流向,记录收运量,使用“重庆阳光食品APP”进行管理。

1

查看APP

现场查看

备 注: 1.本细则适用于对各区县和学校食堂、学校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的考核验收,自查自纠。
2.本细则在考核验收中,实行“一户一表一档”。

3.合理缺项的项目直接得满分。

考核人员:                                      陪同人员:


重庆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五张榜单”排名通报机制

为扎实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各区县比学赶超、真抓实干,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渝食药安办〔2023〕43号)要求,市级专班建立“五张榜单”排名通报机制,每月汇总各区县相关隐患排查、三防到位、案件查办、电话公布、宣传报道等情况,进行上榜排名,并在市级专班各成员单位、各区县食药安委及区县专班范围内通报,通报模板如下。市级专班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榜单项目、通报内容及排名指标。

一、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榜”

排名

区县

学校

食堂数(户)

包保督导

发现隐患

数(条)

学校自查

发现隐患

数(条)

监督检查

发现隐患

数(条)

“AI识别”

发现隐患

数(条)

隐患整改

完成数

(条)

户均发现

隐患条数

(条)

备注

1

××区

2

××县

……

……

……

……

……

……

……

……

……

(注:按今年以来专项行动“户均发现隐患条数”(即监督检查、AI识别发现隐患数之和除以学校食堂数)从高到低排名。本期数据截至1月20日,全市监督检查、AI识别发现隐患总数××条、户均××条。榜单联系人:餐饮处×××,电话:××××)

二、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三防到位榜”

排名

区县

学校

食堂数

(户)

“互联网+明厨亮灶

+AI识别”在线户数(户)

“AI识别”

在线率

(%)

发现有害生物次数(次)

户均发现

有害生物

次数(次)

备注

1

××区

2

××县

……

……

……

……

……

……

……

(注:按今年以来“户均发现有害生物次数”(即发现有害生物次数除以AI识别在线户数)从低到高排名,其中AI识别在线率低于全市平均在线率的,按在线率从高到低排名。本期数据截至1月20日,全市发现有害生物××次、户均××次。榜单联系人:餐饮处×××,电话:××××)

三、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案件查办榜”

排名

区县

12315受理

投诉举报数(件)

累计立案数(件)

累计结案数(件)

备注

1

××区

2

××县

……

……

……

……

……

(注:按今年以来有关专项行动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累计立案数”从高到低排名。本期数据截至1月20日,全市立案总数××件。榜单联系人:执法总队×××,电话:××××)

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电话公布榜”

排名

区县

学校食堂数

(户)

已公布校内投诉电话的

食堂数(户)

校内投诉电话

公布率(%)

备注

1

××区

2

××县

……

……

……

……

……

(注:要求在食堂显著位置公布学校负责人手机电话以处理师生食品安全投诉,按“校内投诉电话公布率”(即学校食堂中已公布校内投诉电话的占比)从高到低排名。本期数据截至1月20日,全市公布校内投诉电话××户,公布率××%。榜单联系人:餐饮处×××,电话:××××)

五、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宣传报道榜”

排名

区县

媒体累计

刊载量(条次)

开展重点

宣传活动

(次)

制作手册、海报、

图解、视频等

宣传品(个)

发生负面

舆情(起)

已处置

舆情(起)

备注

1

××区

2

××县

……

……

……

……

……

(注:按今年以来有关专项行动的“媒体累计刊载量”从高到低排名,同一稿件被多家媒体刊载可重复计数。本期数据截至1月20日,全市推出媒体报道总量××条。榜单联系人:宣传处×××,电话:××××)

重庆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食药安办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内容

具体项目

数量

排查风险隐患

学校自查发现风险隐患(条)

已完成整改(条)

区县相关部门检查发现风险隐患(条)

已完成整改(条)

包保干部督导发现风险隐患(条)

已完成整改(条)

强化执法执纪

开展监督检查(人次)

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家次)

监督检查学校超市、小卖部(家次)

监督检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家次)

监督检查校外供餐单位(家次)

监督检查生产直供单位(家次)

约谈单位(家)

立案查处违法案件(件)

责令整改或警告(家)

罚没金额(万元)

责令停产停业(家)

吊销许可证(家)

取缔无证经营(家)

典型案例曝光或通报(起)

重大案件查办(起)

移送公安机关(件)

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件)

违法人员惩治(人)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家)

发布指导案例等执法标准措施(个)

制度机制建设

制修订地方标准(个)

制修订团体标准(个)

出台制度性文件(个)

公布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投诉手机电话的食堂数量(个)

提升宣传实效

行业协会发布公开倡议、制定行业公约、作出行业承诺(份)

各类广播电视、网络媒介进行宣传报道(篇次)

开展重点宣传活动(次)

制作手册、海报、图解、视频等宣传产品(个)

宣传覆盖人群(人次)

宣传报道及宣传产品浏览量(人次)

编制简报简讯(条)

强化能力培训

培训校长(名)

培训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名)

培训学校食品安全员(名)

培训学校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名)

培训监管人员(名)

培训包保干部(名)

发放培训材料(份)

组织专题培训班(个)

注:该统计表每月20日前向市级专班报送(联系人:陈果,电话:13883935081,邮箱:cqfdacyc@163.com)

附件下载:

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预期成果清单、考核验收办法、排名通报机制和工作统计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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