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涪陵区>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监督检查>食品药品>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91221D/2021-00621 [ 发文字号 ] 涪文明办〔2021〕8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市场监督局
[ 成文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91221D/2021-00621
[ 发文字号 ] 涪文明办〔2021〕8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市场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 成文日期 ] 2021-05-20

重庆市涪陵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涪陵区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0年度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结果的通报


    2020年,全区各乡镇街道、各餐饮服务单位按照《关于开展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涪文明办〔2020〕19号)要求,积极参与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经营规范、文明卫生、服务优质的餐饮街区(商圈)、单位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推进全区深化“吃得文明”践行“光盘行动”深入开展,通过申报推荐、实地考察、综合评审等环节,宝龙广场等3个餐饮街区(商圈)获评2020年度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街,新城印象牛肉养生馆等15家单位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获评涪陵区2020年度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希望创建成功的街区(商圈)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区各部门单位、餐饮行业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倡导文明用餐新理念。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继续抓好示范街、示范单位的培育和管理工作,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引导和发动更多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切实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市民文明程度。

  附件:1. 涪陵区2020年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街名单

        2. 涪陵区2020年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名单


    

附件1

涪陵区2020年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街名单

(3个)

宝龙广场(商圈)

万达广场(商圈)

泽胜中央广场(商圈)


    

附件2

涪陵区2020年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名单

(15家)

涪陵七澳餐饮奥体中央公园店

涪陵卷烟厂食堂

涪陵南方鸭肠王马鞍店

涪陵区李渡中心幼儿园食堂

涪陵第十四中学校食堂

涪陵南方鸭肠王金穗店

涪陵区幼儿园食堂

涪陵川东坝子火锅泽胜店

涪陵蓝花旗泽胜中央广场店

涪陵区级机关幼儿园

涪陵区宗勤火锅城浪琴屿店

涪陵南方鸭肠王泽胜店

涪陵区圣罗巴海鲜烧烤自助万达广场店

涪陵第四中学校食堂

涪陵区新妙镇中心小学校食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