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2480W/2026-0003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0 | [ 发布日期 ] | 2026-04-20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32480W/2026-00033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4-2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0 |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予撤销李琴重庆耀祥熙商贸有限公司监事登记决定的公告
李琴:
你向本局提出申请,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用身份成为重庆耀祥熙商贸有限公司的监事,要求撤销在该公司的监事登记。
经查,重庆耀祥熙商贸有限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的证据不充分。因此,你提交的撤销重庆耀祥熙商贸有限公司监事的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撤销登记的情形。
本局决定:不予撤销李琴重庆耀祥熙商贸有限公司监事登记的事项。
因你无法到本局领取决定书,可以直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故本局采取公告送达。
你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