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渡口区2025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渡市监双筹办〔2025〕2号
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大渡口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筹划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筹划组办公室”)制定了《2025年大渡口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2025年大渡口区部门联合抽查实现成员单位全覆盖。抽查计划发起部门需按计划制定抽查方案,进一步明确抽查时间、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人员等具体内容,并按方案内容有序组织实施。请各牵头单位将制定好的抽查方案加盖参与部门公章后转成PDF,于2025年6月30日前报筹划组办公室汇总存档。
二、明确事项,发起任务
(一)抽查任务由牵头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发起。
(二)在平台上建立计划时,注意本次抽查涉及事项要与“互联网+监管”平台上已认领的事项一致。
(三)对“两单一库”进行完善更新,特别是专家库中部门专家信息的完善。
(四)在对象库抽查比例的设定上,要注意把握信用等级A的抽查比例低,信用等级D的抽查比例高的总体方向。
(五)在应用信用分类模型上,尽可能使用更多的模型分类。
(六)在选择随机时,注意多使用专家信息。
(七)抽查名称一定要使用规范,便于后期汇总统计。
三、统一抽查,数据归集
各单位在发起抽查任务后,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实施完成抽查任务,并将抽查结果录入系统,送领导审核,完成全部流程。
检查对象为市场主体的,抽查结果将自动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信用公示中进行公示。检查对象为非市场主体的,抽查结果无法自动推送,请涉及此项抽查任务的单位,在抽查工作结束后向筹划组办公室书面(含电子件)报送需对外公示的内容,由筹划组办公室通过市级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地方频道进行公示。
四、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检查中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提升全区营商环境水平。筹划组办公室将不定期了解各单位开展抽查检查工作情况,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和分管区领导。
附件: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5年)
大渡口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筹划组办公室
(重庆市大渡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5年3月31日
(联系人:何春奇;联系方式:023-68910828、13618367871)
附件: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5年)
序号 |
计划名称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抽查时间 |
抽查比例 |
抽取对象数(户) |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
1 |
2025年大渡口区发展改革委招标代理机构联合抽查计划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发改委:招标代理机构业务开展合规性情况抽查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 |
招标代理机构 |
9-11月 |
A:5%; |
3 |
B:5%; | |||||||||
C:10%; | |||||||||
D:15%; | |||||||||
未评级:5% | |||||||||
2 |
2025年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剧毒化学品购买单位监管联合抽查计划 |
区公安分局 |
区应急管理局 |
区公安分局:剧毒化学品购买单位监管联合检查; |
区应急管理局: 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
辖区剧毒化学品购买单位 |
4-9月 |
A:100% |
3 |
B:100% | |||||||||
C:100% | |||||||||
D:100% | |||||||||
未评级:100% | |||||||||
3 |
2025年大渡口区交通运输委员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联合检查计划 |
大渡口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区市场监管局 |
大渡口区交通运输委员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的检查 |
大渡口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9-11月 |
A:10% |
2 |
B:10% | |||||||||
C:20% | |||||||||
D:20% | |||||||||
未评级:0% | |||||||||
4 |
2025年大渡口区文化旅游委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联合抽查计划 |
区文化旅游委 |
区公安分局 |
区文化旅游委: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监管 |
区公安分局:网络安全进行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5-7月 |
A:10%; |
5 |
B:20%; | |||||||||
C:30%; | |||||||||
D:40%; | |||||||||
未评级:0% | |||||||||
5 |
2025年大渡口区消防救援支队星级宾馆、旅店联合抽查计划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委 |
区消防救援支队: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 |
区公安分局:对特种行业的检查区市场监管局: 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 |
2025年辖区内星级宾馆、旅店 |
6-8月 |
A:100%; |
1 |
B:100%; | |||||||||
C:100%; | |||||||||
D:100%; | |||||||||
未评级:100% | |||||||||
6 |
2025年大渡口区教委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抽查计划 |
区教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教委: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是否规范、办学许可证是否年检合格。 |
市场监管局: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价格收费进行检查。 |
大渡口区已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 |
9-11月 |
A:3%; |
3 |
B:3%; | |||||||||
C:8%; | |||||||||
D:8%; | |||||||||
未评级:8% | |||||||||
7 |
2025年大渡口商务委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联合抽查计划 |
区商务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商务委员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售)卡企业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备案,不按规定进行发行、服务和资金存管,不按规定建立管理系统等情况; |
市场监管局:对经营者以格式合同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行为的检查。 |
零售业、餐住业、 |
7-9月 |
A:50%; |
1 |
B:60% | |||||||||
C:70%; | |||||||||
D:100%; | |||||||||
未评级:50% | |||||||||
8 |
2025年大渡口区经济信息委燃气经营监督联合抽查计划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经济信息委: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
市场监管局:对特种设备使用、充装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的检查 |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
7-9月 |
A:10%; |
3 |
B:10%; | |||||||||
C:20%; | |||||||||
D:35%; | |||||||||
未评级:0% | |||||||||
9 |
2025年大渡口区民政局养老机构联合抽查计划 |
区民政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民政局:对养老机构消防、燃气、食品等情况的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的检查 |
养老机构 |
8-10月 |
A:0%; |
8 |
B:40%; | |||||||||
C:80%; | |||||||||
D:100%; | |||||||||
未评级:20% | |||||||||
10 |
2025年大渡口区应急管理局有生产作业场所的规上工贸八行业联合抽查计划 |
区应急管理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应急管理局:工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并有效实施;工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的检查 |
区内工贸领域规上限上企业 |
7-9月 |
A:5%; |
5 |
B:10% | |||||||||
C:15%; | |||||||||
D:25%; | |||||||||
未评级:0% | |||||||||
11 |
2025年大渡口区生态环境局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联合抽查计划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大渡口区城镇污水处理厂 |
10月 |
A:40%; |
2 |
B:50% | |||||||||
C:60%; | |||||||||
D:70%; | |||||||||
未评级:80% | |||||||||
12 |
2025年大渡口区税务局卫健委营利性医院联合抽查计划 |
区税务局 |
区卫健委 |
税务局:对区内营利性医院逾期未申报进行检查 |
卫健委:对营利性医院执业情况的检查 |
区营利性医院 |
9-11月 |
A:5%; |
3 |
B:5%; | |||||||||
C:10%; | |||||||||
D:100%; | |||||||||
未评级:0% | |||||||||
13 |
2025年大渡口区司法局税务局律师事务所联合抽查计划 |
区司法局 |
区税务局 |
区司法局:对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行政检查。 |
区税务局:律师事务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是否符合规定 |
全区各律师事务所 |
7-10月 |
A:5%; |
4 |
B:10%; | |||||||||
C:90%; | |||||||||
D:100%; | |||||||||
未评级:0% | |||||||||
14 |
2025年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对农作物种子监督联合抽查计划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农业农村委: 1.种子销售登记 |
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的检查 |
种子销售主体 |
9-11月 |
A:75%; |
3 |
B:75%; | |||||||||
C:100%; | |||||||||
D:100%; | |||||||||
未评级:0% | |||||||||
15 |
2025年大渡口区农业农村委对犬只诊疗服务等工作的联合行政检查计划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农业农村委:对诊疗机构执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中禁止性或限制性规范情况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检查。 |
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的检查 |
宠物诊疗机构 |
5-7月 |
A:30%; |
7 |
B:40%; | |||||||||
C:80%; | |||||||||
D:100%; | |||||||||
未评级:0% | |||||||||
16 |
2025年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联合检查计划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人力社保局:劳动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及时发放工资; |
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的检查 |
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已备案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等企业法人 |
7-9月 |
A:5%; |
28 |
B:10%; | |||||||||
C:90%; | |||||||||
D:100%; | |||||||||
未评级:0% | |||||||||
17 |
2025年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物流运输企业规范用工联合检查计划 |
区人力社保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人力社保局:劳动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及时发放工资 |
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的检查 |
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已备案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等企业法人 |
7--10月 |
A:5%; |
15 |
B:10%; | |||||||||
C:90%; | |||||||||
D:100%; | |||||||||
未评级:0% | |||||||||
18 |
2025年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住宿场所联合抽查计划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卫生健康委:对住宿场所卫生许可、卫生情况检查; |
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的检查。 |
宾馆、旅店等住宿场所 |
6-9月 |
A:2%; |
6 |
B:3%; | |||||||||
C:5%; | |||||||||
D:10%; | |||||||||
未评级:5% | |||||||||
19 |
2025年生活美容机构联合抽查计划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卫生健康委:对生活美容机构卫生许可、卫生情况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的检查 |
生活美容机构 |
7-9月 |
A:1%; |
8 |
B:2%; | |||||||||
C:3%; | |||||||||
D:4%; | |||||||||
未评级:5% | |||||||||
20 |
2025年大渡口区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批发零售企业联合抽查计划 |
区统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统计局:统计调查对象是否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的检查。 |
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批发和零售业联网直报企业 |
4-7月 |
A:5%; |
2 |
B:5%; | |||||||||
C:5%; | |||||||||
D:5%; | |||||||||
未评级:5% | |||||||||
21 |
2025年度大渡口区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住宿和餐饮企业联合抽查计划 |
区统计局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统计局:统计调查对象是否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的检查 |
区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住宿和餐饮联网直报企业 |
4-7月 |
A:5%; |
1 |
B:5%; | |||||||||
C:5%; | |||||||||
D:5%; | |||||||||
未评级:5% | |||||||||
22 |
2025年大渡口区住房城乡建委房地产中介机构经纪行为联合抽查计划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中介机构是否未按要求进行机构备案,是否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等 |
区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 |
房地产经纪机构 |
5-7月 |
A:10%; |
5 |
B:10%; | |||||||||
C:10%; | |||||||||
D:10%; | |||||||||
未评级:10% | |||||||||
23 |
2025年大渡口区住房城乡建委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联合抽查计划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监督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
区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权 |
建筑施工企业 |
5-7月 |
A:20%; |
4 |
B:20%; | |||||||||
C:20%; | |||||||||
D:20%; | |||||||||
未评级:20% | |||||||||
24 |
2025年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法律咨询机构联合抽查计划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司法局 |
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事项检查。 |
区司法局:法律咨询机构与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所相互串联、采用串通欺骗等方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或以法律咨询机构名义接受委托和收取费用,再将案件转交给合作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承办的;冒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违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
全区法律咨询机构 |
7-9月 |
A:40%; |
30 |
B:40%; | |||||||||
C:40%; | |||||||||
D:40%; | |||||||||
未评级:40% | |||||||||
25 |
2025年大渡口区市场监管局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联合抽查计划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市场监管局:主体资格检查 |
区卫生健康委:依法执业情况 |
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
6-8月 |
A:5%; |
3 |
B:10%; | |||||||||
C:15%; | |||||||||
D:20%; | |||||||||
未评级:10%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全国市场监管系统
重庆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重庆市场监管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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