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局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A40839X/2025-00197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12 | [ 发布日期 ] | 2025-11-12 |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A40839X/2025-00197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5-11-12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12 |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胡水华重庆窃明商贸有限公司登记(备案)事项听证告知书
重庆窃明商贸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公司涉嫌冒用胡水华身份信息取得股东登记、监事备案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设立登记时,冒用胡水华身份证明登记胡水华为公司股东、监事备案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拟撤销你公司2019年4月12日注册登记时胡水华的公司股东登记、监事备案事项。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因在注册登记住所无法找到你公司,且也无法电话联系你公司相关人员,故本局依法公告送达。如你公司要求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应当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电话:023-81677631
重庆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