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64281F/2025-0023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5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64281F/2025-0023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5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5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43号)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43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巴南区叁诚生鲜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巴南区叁诚生鲜超市经营的香蕉,其中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5年6月9日。
(二)原因排查及主体整改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当事人排查食品不合格原因,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当事人立即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进一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与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制度,配合做好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工作。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但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且尚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与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不予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