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监督检查 >食品药品 >检查结果及后处置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864281F/2024-0029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02 | [ 发布日期 ] | 2024-12-02 |
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51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庆吉之鲜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饭碗(复用餐饮具)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当事人将未消毒处理过的复用餐饮具提供给消费者使用。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产品情况。因当事人使用的餐饮具为复用餐饮具,故未采取召回措施。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要求餐饮具清洗三遍以上,使用高温消毒和消毒柜重新消毒。
二、重庆匠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盘(复用餐饮具)
(一)监管部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情况。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当事人将未消毒处理过的复用餐饮具提供给消费者使用。
(二)经营企业控制不合格产品情况。因当事人使用的餐饮具为复用餐饮具,故未采取召回措施。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要求餐饮具清洗三遍以上,通过高温消毒和消毒柜消毒2小时以上的方式确保消毒到位。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