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9342T/2025-0015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6-25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5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9342T/2025-0015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监管 |
[ 发布机构 ]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发布日期 ] | 2025-06-25 |
[ 成文日期 ] | 2025-06-25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3号)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批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重庆贞好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受托生产的香酥菠萝包(生产日期:2025-03-23,规格:90克/袋),经抽样检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现场未发现有该批次的香酥菠萝包。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当事人进行自查整改,做好食品生产过程控制,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当事人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及时开展不合格食品召回,对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涉嫌受托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委托单位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