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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公告调整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管理模式

日期:2022-03-28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调整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管理模式的公告》,取消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考核发证及强制检定。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调整为企业自主管理,不需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发证,也不再实行强制检定,但应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

该举措为国务院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个城市开展的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任务之一,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管理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计量发〔2021〕81号)的要求,试点期限为三年,惠及我市已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工业企业约110家,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共850项。

取消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考核发证及强制检定后,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可参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及相关专业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和自主管理其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确保各项计量标准量值准确。企业自主管理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应当溯源至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或计量基准器具,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或计量基准器具无法满足溯源技术要求的,应当通过计量比对的方式保证量值的一致性,或者通过溯源至国际互认的校准测量能力满足溯源要求。

为抓好贯彻落实,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着力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难题,优化办事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出台《重庆市企业内部计量器具自主管理工作指南》1.0版,探索建立“企业自主+行业引导+专家服务+行政监管”新模式,确保“既放得开又管得住”,确保试点工作在重庆真正落地、落实,力争在试点工作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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