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7643950/2019-0664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 成文日期 ] | 2019-08-29 | [ 发布日期 ] | 2019-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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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市市场监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19-08-29 |
[ 成文日期 ] | 2019-08-29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1号)
在2019年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这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2019年5月9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经营者曾凤琳销售的沃柑(抽样单编号分别为:GC19000000003332725)进行了抽检,检验结论为:丙溴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曾凤琳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至2019年6月3日执法人员检查时,于2019年5月6日购进的21kg沃柑已全部售完。该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复检申请。当事人曾凤琳丈夫李翔于2019年5月6日从重庆市菜园坝水果批发市场流通摊贩处购进了不合格批次的沃柑21kg,购进价:22.00元/kg,销售价:24.00元/kg,宣称其自行食用沃柑1kg,实际待售沃柑为20kg,已售出20kg,涉案沃柑货值金额为480.00元,违法所得为40.00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者曾凤琳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