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的侵犯奥林匹克专有权案被列为全国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反映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移交线索,随后对其进行调查。
经查,当事人为提升企业知名度,在其微博、网站发布含有“东京奥运会”等内容的商业宣传图片,图片内容不仅含有其产品及品牌标识,而且还有“为中国健儿加油,共同期待奥运首金,东京奥运会”等内容。当事人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在其微博、网站中发布含有“东京奥运会”等内容的宣传图片,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规定,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2021年11月12日,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5万元。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以及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都属于奥林匹克标志,依法得到保护。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查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为我国冬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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