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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纠正秀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日期:2022-08-02

2022年3月7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对秀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18年11月12日,当事人联合秀山县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秀山县2018年农产品收益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县开展生猪养殖收益保险和山羊养殖收益保险试点工作。文件中规定:“二、试点保险机构:2018年生猪养殖收益保险由某2家财险秀山支公司共同承担,山羊养殖收益保险承保机构为某1家财险秀山支公司”。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作为行政机关,通过制定发布文件的方式,要求辖区内生猪养殖及山羊养殖投保农户(公司)在养殖收益保险上必须使用其指定承保机构提供养殖保险服务的行为,限制了投保农户(公司)自由选择承保机构的权利,排除了其他承保机构参与竞争,影响了当地养殖保险服务市场公平竞争,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消除不良影响,下发通知将原文件予以废止,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要求今后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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