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者在什么情况下需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现场核查?
申请事项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开展现场核查:(1)首次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非因不可抗力原因,许可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生产场所迁址,需要重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2)申请变更的,申请人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生产的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的,生产场所改建、扩建的,其他生产条件或生产场所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3)申请延续的,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或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4)需要对申请材料内容、食品类别、与相关审查细则及执行标准要求相符情况进行核实的。(5)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和市局决定组织重新核查的。(6)食品小作坊停产六个月后恢复生产的。(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实施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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