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能机器人 | 无障碍 | 关怀版 | 手机版 网站支持IPV6 各区县局
各区县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解读>政策问答>问答专题>关于《重庆市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问答

申请从事住所托管服务的机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日期: 2022-03-30

按照相关规定认定的各类创业园、产业园、创客空间、孵化园的管理运营单位以及注册地在重庆市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可以申请从事住所托管服务,同时还需要有合法的住所,且不属于违法建筑、纳入政府征收范围的建筑、住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用于经营活动的其他建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