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管理办法》共有三十二条,分为总则、申请、批筹与验收、监督管理等四方面内容。
(一)总则。明确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建设原则、主要职责和主要任务。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应当按照我市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需求牵引为导向,以服务和支撑产业发展为使命,以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通过创新计量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服务相应产业的计量测试和科技创新技术能力,为产业提供全溯源链、全寿命周期、全产业链、前瞻性的计量支撑和技术服务,发挥计量在发展现代产业经济中的重要作用。第七条明确了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八项任务。
(二)申请。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第八条规定申请应当符合八个条件,申请筹建单位应在满足申请条件的前提下,经市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市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向市市场监管局发函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重庆市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申报书》等申请材料。
(三)批筹与验收。市市场监管局对收到的申请项目组织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查,并对经专家审查同意推荐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市市场监管局综合统筹各方面情况决定是否批准筹建。获批筹建的项目应当在两年内完成建设工作,建设过程中可以整合市内现有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专业计量站、部门计量技术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相关计量技术资源。筹建项目达到第十五条规定的三项条件的,可以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交验收申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组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现场审查,第二十条规定了审查中应当提交的十类资料。考核组按照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分值在80分以上的,考核结论为合格;考核得分分值低于80分的,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80分的,考核不合格。市市场监管局根据考核组的考核报告及有关材料,经研究后批准的,发文批准成立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四)监督管理。规定了年度任务下达制度、年度信息报送制度;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日常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不定期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对满5年的市级产业计量中心组织复核,经复核合格的,由市市场监管局发文确认。对于具有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六种情形的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市市场监管局予以撤销市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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