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转企”的重点培育对象有哪些?
从存续时间、经营规模、行业特点、发展前景等方面综合考虑,将我市注册登记且成立时间一年以上的以下几类个体工商户作为重点培育对象:
一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二是法律法规规定特定行业经营应具备企业组织形式,但未按相关要求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如药品经营等;
三是在税务机关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四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均可以申请“个转企”,综合个体工商户发展前景,不以年限和经济实力为限制,对其他有转型意愿的个体工商户也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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