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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5-002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19 [ 发布日期 ] 2025-06-19
[ 索引号 ] 11500000MB17643950/2025-002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19
[ 成文日期 ] 2025-06-19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举行《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拟召开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577日(星期一)上午930
  地点: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1.《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关于经营者收取预付款时的义务和预付款的监管。
  2.《条例》第五十七条至第六十条规定,关于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听证代表

(一)听证陈述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陈述人名额为1622人,其中:

1.经营者代表68人,包括预付式消费经营者、商超经营者、盲盒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会销经营者、相关行业协会代表等,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消费者代表56人,由年满18周岁、有与听证事项相关消费经历的公民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3.有关市级部门45家,由市市场监管局直接邀请产生。

4.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12人;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专家学者12人。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或者由市市场监管局直接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陈述人的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626日。

五、报名方式和要求

报名统一使用《立法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申请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1403室(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邮编:40114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申请发送至电子邮箱cqscjgfg@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六、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报名顺序和报名人员工作领域、消费经历等,遴选产生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市场监管局邀请产生,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经确定后另行通知。

七、公告时间

2025619日至76

八、联系方式

人:杨志敏;联系电话:023-63712759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大道403

附件:1. 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2. 立法听证会报名申请表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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